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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看见这个标题会说:靠法律,找相关部门解决。那就错了。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,法律和门相关部能解决事,还会有如此之众多浩浩荡荡的上访大军吗?还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群在奔走谋求维权吗?
假如你是个普通百姓,假如你的切身利益与当权者发生纠葛,你就会领教什么叫侵权,什么叫状告无门,什么叫做无奈。法律和相关部门只是个摆设或者说是为当权者服务的工具,那不是为你个老百姓设置的。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规矩早就不成规矩,哪还有方圆?
各地手握重权的人物代表了各地中国的法律,他们说合法的,就是合法的;他们说不合法的,那就自然不合法了。你合不合法的标准不是取决于国家法律的规定,而是取决于那些权力人物的认可与否。
记得一个农民搞养殖业的合法房子被法院院长非法扣押了多年,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,当这个农民找法院某副院长寻求解决问题时,法院的副院长回答是这样的:“法院程序违法了,至于你的损失你自己负责,这是国家法律新规定的”。
也就是说法院院长违法,责任要由百姓承担,而且是法律规定的。
这个农民不服又多次去找院长,并表示不解决问题就去上告。院长烦了,告诉他:“你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”。
那个农民去找州政法委,最后,州政法委下了书面红头文件,作废了那个农民的合法房权执照。
那个农民又跑省里、北京。天南地北,拉开了遥遥无期上访的序幕。一个农民从搞养殖业为生变成上访专业户。最后,那个农民病死在上访路上。
是谁改变了这个农民?是谁造就了这一切???
说到这又有人会说找政府啊,可是政府的门是为老百姓开的吗?老百姓进的去吗?那是解决问题的地方吗?
上面那个农民为要回自己的房子曾数百次踏进政府的门栏,次次都是失望而归。这切不算什么,当记者得知这一情况要发表文章抨击时,政府出面了,以少数民族政府的名义狠狠地告了那个记者的状,使那个记者知难而退。
话说的太多了,或许有过亲身经历的人才能感受到维权的难和刺心的痛。
如此泱泱大国,岂可以政令不行,法律无力,各行其是?
百姓的切身利益什么时候能得到保障?那些被侵权被伤害的人上访的路还要走多远?
在哪才能够找到老百姓说理的地方?实在是不知道。